第二章 锤王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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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回事儿?
难道自己忽然离开队伍的事情被暴露了?
周立等人已经追到了宣宁县?
就藩的队伍里面有周立等人的眼线?
可当朱桂看清楚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的时候,才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。
原来是遇到了一支送亲的队伍。
领头之人身披红花挂彩,胯下一匹枣红色的马匹上面也系着红花。
身后便是百多人的长队。
锣鼓喧天,喝彩声不断。
而在队伍居中的位置,还有一架红色的娇子。
想必其中坐着的必然是新人。
周围不少未成年衣着简陋的孩童围绕着送亲的队伍跑跑跳跳的。
队伍当中时不时的会有一些侍从洒出一把铜钱来。
看这阵仗,朱桂就知道这并非是普通人嫁娶。
虽然眼下已经是洪武二十五年,百姓的日子比洪武初年的时候要好过很多。
但还没设置到撒钱讨喜的地步。
况且,这里是大同府。
是边关。
边关之地,可没有什么富商。
这队伍要么是为官的,要么就是当地的豪绅。
朱桂正想着呢,一把铜钱就直接仍在了他所在的位置。
站在朱桂左右的百姓立马过来哄抢。
倒是朱桂一动没动,站在原地显得有些鹤立鸡群。
果然,鹤立鸡群站在原地不动的朱桂顿时引来了撒钱侍从的注意。
“喂,小子,说你呢,就是你,怎么你不捡钱?”
“今天是县尊大人纳妾之日,你苦着一张脸干什么?”
“难不成是不高兴不成?”
侍从的话差点没给朱桂说笑了。
你们县尊纳妾,本王还要给赔笑?
那你们县尊真的是天大的面子啊。
说着朱桂便看向了骑在马上穿着一身喜服的那个所谓的县尊。
咦?
一看之下,朱桂顿时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的地方。
刚刚那名侍从说的可是纳妾啊。
大明律规定,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,方可娶妾,违者笞四十。
这个民,说的可不光是百姓,其中也包括官员。
只有有爵位在身之人,才不在这个民的范畴之内。
而前面那骑马的所谓的县尊怎么看也不到四十吧。
最多不过三十,可能三十好不到。
不到四十岁就纳妾,这可是知法犯法啊。
侍从见朱桂丝毫没有动作的样子,于是脸上便挂上了怒色,且撸起袖子就要上前。
站在朱桂不远处的一名老汉连连冲朱桂使眼色。
“小伙子,低个头不丢人啊,咱们可惹不起人家啊。”老汉小声的说道。
朱桂侧目看去。
“老人家,这知县不足四十纳妾,这是犯了大明律例,难道他就不怕被告吗?”朱桂说道。
老汉一听,面色顿时就变了,连忙做了一个压声的动作。
“嘘……小伙子,这话可不敢说啊。”
“咱这里可不是应天府。”
“这是大同府,天高皇帝远,就算是陛下的登闻鼓咱也够不着啊。”
“咱在这位县尊可是有着天大的背景,据说是什么大官的亲戚,咱可惹不得,这都是人家第十几房的小妾了,谁敢告?”
“小伙子,赶紧低个头不丢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