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14章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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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完了,这一弹琴,是真要有四年优先择偶权了。”
“骗你的,不弹也有。”
程瑞月面色轻松,眼神却紧紧的盯着对面的提词器。
作为一个合格的歌唱家,最先具备的技能就是——忘词。
前奏响起,程瑞月站在立式话筒前,开口唱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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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该知足他若即若离的距离)
(本该知足他口是心非的话语)
(雾里看花看我们之间不解的谜)
全场轰动!
这么好看的脸,这个乐队里至少有三个!
更何况。
这主唱唱得这么他妈的好听!
原本已经有点看累了的观众们,瞬间跟打了鸡血似的,整齐划一的掏出了手机,录像的录像,拍照的拍照。
还有忘记关闪光灯,导致观众席一闪一闪亮晶晶!
此时底下的同学们已经顾不上听这表演的节目怎么样了,只要不刺耳就行,男男女女,都各自望着台上各自的理想型。
包括第一排的人。
池越衫原本只想随便听听,毕竟陆星在乐队里就是个弹吉他的。
但是。
她发现自己错的离谱。
这个乐队不论是伴奏还是主唱,实力都非常强。
此刻她的表情严肃了起来,就好像是真的变成了歌唱节目的评委,指节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。
温灵秀看了池越衫一眼,又看向了舞台上的陆星。
都说音乐和绘画不分家。
她在留学的时候,有时候画累了,也常常会去剧场溜达溜达,有比较经典的演出,她也总是去看。
所以当初她跟陆星承诺,带着他和囡囡,一起去那些剧院圣地。
只是,一切都因为她的犹豫而随风消散了。
第一排都是领导们或者特邀嘉宾坐的地方,桌子上也放着纸笔。
温灵秀摩挲着眼前放着的小本子的封面。
在绘画上,她其实是很难搞的人,纸笔颜料,她都要用最好的。
即使灵感到了,但是条件没到,她也不会画的,因为她觉得这样恶劣的工具会折损艺术的表达。
而在后来接手了公司之后,她更是很少再去画画了。
最多的是写书法,平心静气。
但是此时此刻。
她看着舞台上意气风发的陆星,心头涌现了无比强烈的创作欲。
温灵秀再也不管什么高级的纸笔颜料了,她用着最简单的黑色中性笔,最简单的小本子,在空白的纸页上画了起来。
“温总好兴致。”
宋君竹斜眼看了一眼温灵秀手边的小本子。
温灵秀没有白留学,还真是有两把刷子的。
如果她没有接手公司的话,或许真的能开起来属于自己的画展。
可惜一切都没有如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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