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这片土地的农民承受了太多苦难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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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于古代的帝王从来就是功过分开看,很多看似从底层起来的帝王,如刘邦、朱元璋,往往也是转头自己做皇帝,继续压榨百姓,他们没想过自己的出身经历也是从这些百姓中起来的。

“耕者”不等于“得者”——土地上的劳动,多是为别人流汗。

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民,绝非什么“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、幸福恬淡”的田园牧歌式存在。相反,他们几乎处于所有社会层级中被压迫最重的一层。

最基本的一件事——土地,并不属于他们。

从战国的“王田制”到秦汉的“田里制”、唐代的“均田制”、宋代的“占田限额”、明清的“丈量清册”,统治者始终在用制度名义“分配”土地,但这些制度的实际效果常常偏离初衷。大量土地最终集中于官僚豪强、宗族地主手中,而真正种地的农民,多半是“佃户”“客民”或“佃佃户”。

他们既要给地主交租,又要给官府交税,还有家中老小要养活。种了一年地,收成的果实,十有八九被别人拿走。自己和家人能吃饱,是一种“幸运”。

苛税杂役,像吸血的蚂蟥,年年都在啃骨头,赋税制度,是历代王朝维持统治的经济基础。而这个制度,最沉重的一端,压在农民身上。

汉代的“算赋”与“田租”,唐代的“租庸调”,宋代的“两税法”,明代的“一条鞭法”,清代的“地丁银”——听上去很制度化,但执行时几乎都滑向一个方向:不论你多穷,只要你头上有户籍、脚下有块地,就得交钱出力。

除了主要赋税,还有层出不穷的“杂税”:修河筑堤、修路架桥、送粮运盐、押送军需,甚至为官吏出行备马、提供食宿等都算农户负担。明清时期一项调查发现,某些州县的“正税”年额不过二十万两,而“杂捐杂派”却高达五十万两。

这些“外加负担”才是农民真正的噩梦:田还没种完,县里就派人来要徭役;粮刚收上来,催税的胥吏就上门。那些年的农民,活得是实打实的被扒了三层皮。

战争灾荒,农民永远是最先饿死、最先送命的那一群人。一旦战乱,士族可以逃往家庙、宗祠、亲戚庄园;富商可以携资外逃;官员还能转任他地。但农民呢?逃无可逃,走无处走。

黄河决口,田地泡水,颗粒无收;一场兵灾,田地烧光、牲畜抢光;瘟疫传染,全村皆亡,连尸首都没人埋。史书上轻描淡写一句“荒政失修,民多流亡”,背后是多少家庭妻离子散、村庄毁灭。

明末李自成兵起之地——陕西米脂,一年连灾,农民被“官逼兵压、饿殍遍野”;清朝太平天国战争中,长江中下游的农田成了战场,百姓被迫“逃荒为寇”。不是他们想反,是活不下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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