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4章 怪异的舆论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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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唉……如果网上那些猜测是真的,真的是赵月月的父亲因为见义勇为救了那个女的,结果还反被诬陷去坐牢,坐牢出来之后到处申诉又被杀死,如果我是赵月月我也会受不了,但我没有她那么勇敢,还挺佩服她的。”
“我觉得是真的,别的不说,曾家人和赵家人谁好谁坏,难道我还分不清楚吗?”
“我也觉得十多年前的那个案子没那么简单。”
“不用想,赵月月父亲的那个案子肯定是有冤情,而且是大冤屈!”
“唉其实我也是县城的,跟赵月月当年是同一所高中,她是我学姐,当年因为她爸的事,她在学校没少被欺负,欺负惨了,真的很可怜,如果换做我是她,或许书都没读完,我就崩溃了,后面她爸出来后又莫名奇妙地死了,赵月月不疯都难,反正就是很心疼她。”
“赵月月很可怜,也很勇敢。”
“我支持赵月月,杀父之仇不共戴天!”
“不知道白潇会不会帮赵月月父亲翻案,期待期待!”
……
网上的舆论很怪异。
逻辑是这样的,他们既希望赵月月不要被判刑,但是,又默认赵月月是故意杀的曾东西和龚庆红,并且支持赵月月的杀人行为,应该是为父报仇的行为。
其实,这种“怪异”实质上是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的冲突,法律视角故意杀人应受惩罚,而道德视角,为父报仇是正当的。
当道德情感强烈时,大家就会试图用道德覆盖法律,从而形成看似矛盾的立场,比如,“她杀了人,但杀得好,所以不该判刑。”
所以,这看似怪异的舆论,实则并不怪异,因为大家并非真的支持杀人,而是支持正义复仇,因此希望法律网开一面。
更重要的是,大家支持赵月月,本质上是在抗议他们认为不公的司-法体系,而非单纯支持暴力。
他们会认为赵月月的复仇是“法律做不到的事,她自己做到了”,从而产生一种弥补正义的快感。
这时候,法律反而成了阻碍正义的绊脚石,大家自然希望法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有先前的县城风暴在前,所以,赵月月的这个案子,雾都市的市检察院特别的重视,并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,并对雾都市检察院第九分院进行指导。
会议围绕着赵月月是否构成犯罪,如果不构成,赶紧的该撤案就撤案,就不要去再被白潇羞辱一番了。
如果构成犯罪,那就竭尽全力去准备,去准备提起公诉。
显然,今天开庭,就代表着他们认定赵月月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因为经过对案子全方位的分析,他们想不出来他们有能输的理由,会输的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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