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七章 种田为上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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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就是,让人宣传他全知之眼大法师,自来也的名号。

是的,后面那个才是重点。

已经知道,如果在一个世界留有足够多的足迹,或者说让世界的人们有一定的印象深刻的话,那么林云以后就能够随时过来了,就比如说之前那样,在经过复生术之后,将犬大将复活,从而将犬大将的牙齿拿来用一用之类的情况。

总之,这个虽然说仅仅只是中魔世界,但是在林云的眼中,从某角度来说,却是比起哥布林杀手这样,更加接近DND的世界更加便利。

毕竟,不仅仅有两个时代能够连接在一起,而且之前调查到的那些东西,也是让林云非常感兴趣,说不定能够像无限恐怖那样,开发支线剧情呢。

至于说那个什么全知之眼大法师什么的。。。。。一方面的确是贯彻了塞伦特的人设是为全知之眼宣传教义,另外一方面则是。。。。。。毕竟入乡随俗,这称号,自然也是按照泥轰这一边的来了,来一个什么什么大法师之类的。

当然,最重要的是,林云主要是想要强调一点,他是法爷,嗯,他是能够施展魔法的法爷,虽然说他也会施展神术,虽然说他穿着全身板甲,虽然说他手里面拿着的是。。。。。哦,是法杖,对,法杖也是短杖,而燃灯杖是短杖,所以燃灯杖等于法杖,嗯,没毛病。

当然,在最后的最后,依旧是一如既往的。。。。。。最终解释权归林云所有。。。。。

最后的那个,自然是不会写出林云的名字,也不会写出塞伦特的名字,更不会写出自来也的名字,这是林云新学的签合约手法,叫做灵魂签名。

简单来说,就是直接留下灵魂印记,然后就能够算作签名了。

而很显然,此时的对面的武藏国的国主显然也是没办法用物理签名,自然是只能灵魂签名了,或者说,盖个章。

“唉,自来也先生,你。。。。。你这个。。。。。”虽然说是傻大妞,但是毕竟是现代人,就算是没有直接接触过,但是也能够理解这一条最后的条例,堪称我是你爸爸条例。。。。。

“这是我跟魔鬼学的,有什么问题吗?”林云一本正经地说道。

嗯,对,的确,从某角度来说,资本家啊什么的,的确是魔鬼中的魔鬼啊,或者说,在正常人的观念之中,魔鬼的形象,不就是用来映射资本家的吗?